不動產權利人張雯(身份證號:0349)不慎將坐落于香山南路11號琴湖花園13幢3305的蘇(2020)常熟市不動產權第8100131號不動產證遺失,現聲明作廢。如有不實,本人愿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
凡對聲明有異議者,請在聲明刊發之日起15個工作日(2023年8月29日之前),向常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駐政務中心窗口提出異議(聯系電話:52821842)。逾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本人將按《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向常熟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補發上述不動產的權屬證書。
申請人:張雯
二O二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