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區)、市鎮各企事業單位、機關各部門:
根據《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蘇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規定》文件規定和上級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要求,鎮政府對2022年12月31日以前本級政府制定的4件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結合當前我鎮發展實際,共計3件繼續有效且未規定有效期,有效期為本文件發布之日起5年,至2028年7月11日,1件廢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現將清理結果予以公布,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1.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2.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常熟市沙家浜鎮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2日
附件1
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標題 |
文號 |
1 |
關于印發“古鎮保護區保護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
沙政發〔2007〕3號 |
2 |
關于印發《沙家浜鎮圩區標準化建設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
沙政發〔2010〕28號 |
3 |
沙家浜鎮小型工程和零星作業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
沙政發〔2021〕36號 |
附件2
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序號 |
文件標題 |
文號 |
1 |
關于印發《沙家浜鎮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
沙政發〔2013〕50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