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經開區安環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常熟玖思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與承包方蘇州輝冠機電工程有限公司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甲方(常熟玖思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簽章;外包單位蘇州輝冠機電工程有限公司現場登高作業無安全措施,未佩戴安全帶、安全帽,現場無管理人員,常熟玖思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對承包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未對承包方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根據《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第三條第(一)項的規定,公司未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未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的行為屬于重大隱患。經開區立即啟動“一案雙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