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常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尚湖分局接到一起舉報,稱常熟市尚湖鎮王莊工業區某企業宿舍樓出租房的電費是1.5元/度,租客和房東簽訂的租房協議上并未約定電費價格。該電費價格高于供電局標準,要求我局依法予以查處。
接舉報后,我局執法人員第一時間前往涉舉報企業進行現場檢查。經核查,發現被舉報人以每度1.5元的價格向租賃住戶收取電費,但其向國網江蘇省電力有限公司常熟市供電分公司繳納電費的含稅單價為每度1.21元,被舉報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的有關規定,我局依法立案調查。經充分調查取證,確認被舉報人在轉供電方面存在違法行為,我局對該企業依法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