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兩名檢察院工作人員的護送下,常熟市兒童福利院一名棄嬰的民事判決書安全送達,這是蘇州市首例由福利院申請撤銷生母監護權的案件。
根據法律規定,在棄嬰的代養期間,配合公安機關盡可能找到生父母并送回去,這是福利機構在收養兒童前采取的第一步。2018年2月,市兒童福利院迎來了一位特殊的新生兒棄嬰,孩子的生母刑滿釋放后表示無能力也不愿撫養孩子,而生父也查找不到。問題復雜、情況異常,等待了8個月,孩子的監護權仍懸而未決,久不能落戶,更不能正常送養。既然議事不成,本著“一切為了孩子”的原則,2018年12月、2019年1月市兒童福利兩次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撤銷生母監護權。
如今孩子已經順利落戶,是法治之光照亮了被遺棄孩子的成長路和未來,這也是市兒童福利院踐行全面依法治國和貫徹法治精神的生動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