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稱《條例》)規定,現向社會公布2022年度海虞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共六個部分組成。報告中所列數據統計期限從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2年,海虞鎮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推進政務公開,結合本鎮工作實際,明確工作方向、確定責任主體、細化工作任務、統一工作規范、壓實工作責任,全面提升信息公開質效。
一是健全信息公開機制。由黨政辦公室作為信息公開牽頭部門,負責組織、推進、指導、協調、監督鎮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定專門人員管理此項工作,積極與上級對接,并不斷深化公開內容,增強公開實效,不斷規范依申請公開,進一步滿足公眾知情權,推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復工作規范化。二是加大主動公開力度。按照要求主動、及時、全面公開相關政務信息,在市政府門戶網加強熱點公開,形象化、通俗化解讀專業性強的政策,對于涉及公共利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全面、準確、及時地做好公開工作。三是強化政府信息監督。加強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學習和培訓,建立良好的溝通協調機制,將信息公開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業務工作,規范信息發布審批流程,實現簡化操作。加強信息公開制度建設和執行力度,探索政務公開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方式,完善政務公開工作的監督和考核制度,提升公開信息規范化水平。
(一)主動公開
2022年海虞鎮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61條,網站信息公開168件。包括:領導信息3個,工作規則2個,政府人事任免9個,綜合經濟1個,農林水利2個,國土建設2個,生產食品與質量監督2個,文化教育4個,科技衛生體育6個,民政勞動保障4個,政法監察2個,機構人事6個,其他9個,重要會議2個,各類報告2個,應急預案3個,行政權力2個。政府公開網站上共受理市民在線咨詢20件。
(二)依申請公開
依據《海虞鎮信息公開指南》,明確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申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和書面(信函、傳真)等方式申請,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渠道暢通。海虞鎮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認真做好予以公開、部分公開、不予公開、無法提供、不予處理等情況的回復并以相關法律依據說明理由,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的權利,使政策執行更加陽光透明。2022年共收到群眾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件,內容涉及“一圖一表”、村莊規劃相關政策,并在規定期限內答復。
(三)政府信息管理
扎實推進政府信息管理,增強政務公開實效。始終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以優化營商環境、重大項目建設、安全生產、征地拆遷、社會保障、民政救助、民生領域等群眾最關切的信息為重點,推進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等信息公開。完善海虞鎮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進一步明確公開主體、公開內容、審核流程、涉密審查等規范性內容,堅持分級分類、先審后發,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嚴肅性、準確性、權威性和保密性。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一是不斷加強“中國常熟”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海虞板塊的建設,梳理完善政務公開目錄,優化欄目分類,定期發布政務信息,做好內容保障,避免目錄空化。二是不斷加強政務新媒體平臺運營能力,官方微信公眾號“i 海虞”,已經有3.3428萬人關注,其中 2022年新增 11302 人,發布信息551 條 356 期閱讀量超290.0738 萬,單條文章閱讀量高達 3.0709萬。積極推動公眾參與“大美海虞、無憂小城”建設,靈活運用報紙、電視臺、新媒體等各類載體開展廣泛解讀,著力搭建政府信息公開融媒體矩陣。今年針對新冠肺炎疫情,我們加強對突發事件的信息公開,主動發布抗擊疫情的決策部署、管控方式,以及加強疫情防控保障企業復工復產等疫情防控信息條,通過“i 海虞”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及時發布涉及疫情防護宣傳、穩就業、促就業政策宣傳等信息和互動工作。2022年走進常熟公開信息168件,全年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開招90投標件。我鎮信息公開工作能力逐步走向制度化、常態化、規范化軌道。
(五)監督保障
2022年,海虞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自覺主動接受工作考核和社會評議,無發現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無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情況。通過定期不定期實施網上巡查、工作通報制度,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問題,限時整改到位。社會公眾反映良好,不存在責任追究等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14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5683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3012 |
||
行政強制 |
2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501.557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6 |
|
|
|
|
|
6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
|
|
|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
|
|
|
|
|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
|
|
|
|
|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
|
|
|
|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
|
|
|
|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
|
|
|
|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
|
|
|
|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
|
|
|
|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
|
|
|
|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
|
|
|
|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
|
|
|
|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
|
|
|
|
|
|
|
2.重復申請 |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
|
|
|
|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
|
|
|
|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
|
|
|
|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
|
|
|
|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七)總計 |
6 |
|
|
|
|
|
6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
|
|
1 |
|
1 |
|
|
|
|
|
|
|
|
|
|
五、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情況
2022年,我鎮信息公開工作在上級部門的領導下穩步開展,但也清醒地認識到,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信息公開內容還需進一步豐富,政策解讀方式有待完善;二是信息公開渠道還需進一步拓寬,現有信息公開渠道較少,信息公開內部流程有待優化;三是信息公開范圍還需進一步擴大,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不夠深入,對照群眾期待和上級要求還有差距。
下一步,海虞鎮將全面貫徹落實推進政務信息公開決策部署要求,堅持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范,以公開促服務,踐行外事為民宗旨,不斷提升政務信息公開水平。一是提升信息公開水平,進一步聚焦重點工作,及時做好重大政策、權威信息發布工作,重點加強對政策背景、重要舉措、執行標準等方面的實質性解讀,確保重大信息不漏報、不瞞報、不缺位。二是推進工作機制落實,進一步推進微信公眾號欄目調整,聚焦高頻事項、群眾關注集中發布相關信息,形成清晰明了的公開合集,提升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質量,及時做好重要領域、專題專欄信息的動態更新工作,及時回應民生關切。三是加強政策發布解讀,進一步規范依申請公開辦理答復工作,嚴格按照法定實現答復,依法依規嚴謹規范進行答復。持續將信息公開納入年度考核體系,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融入日常,不斷增進信息公開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機關在辦理2022年度信息公開申請中未收取信息處理費。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