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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稱 | 關于《常熟市辛莊鎮張港涇村村莊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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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014172911/2023-00095 | ||
信息分類 | 市政府文件 建設規劃 批復 | ||
關 鍵 詞 | 時 效 | ||
發布機構 | 常熟市人民政府 | 文件編號 | 常政復〔2023〕103號 |
生成日期 | 2023-07-24 | 公開日期 | 2023-08-03 |
內容概述 | |||
公開內容 |
關于《常熟市辛莊鎮張港涇村村莊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
常政復〔2023〕103號
辛莊鎮人民政府:
你鎮《關于報批<常熟市辛莊鎮張港涇村村莊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辛政示〔2023〕10號)已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常熟市辛莊鎮張港涇村村莊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范圍為張港涇村行政村村域管轄范圍,含俞家基、羅巷、顧涇(南)、顧涇(北)、陶家宅基、魚池岸、莊里、外陸涇、里陸涇、張港涇新村、田堵浜、朱家基、張港涇北、川涇14個自然村,總面積為415.71公頃。
二、同意《規劃》確定的規劃功能定位:以河蕩生態為底,依托草皮、片林、葡萄園、螃蟹養殖等特色,抓住高鐵北城與辛莊南部片區建設機遇,重點打造辛莊以魅力田園為特色的宜居地,探索城鄉融合發展路徑,確定村莊定位為“魅力田園宜居地,城鄉融合示范村”。
三、要根據《規劃》確定的人口發展規模、村莊建設用地規模進行總量控制,優化村莊空間布局,支持農村產業經濟發展,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
四、經批準的《規劃》是辛莊鎮張港涇村實施用途管制、規劃許可、進行各項建設的法定依據,一經批準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確需修改規劃的,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國土空間規劃法律法規要求和程序報本機關批準。
特此批復。
常熟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此件公開發布)